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学习培训会,专题集中学习《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该局党委书记、局长朱贵宏要求全系统以《条例》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管理力度,切实规范规划行政行为,提高执政水平;进一步理顺规划监察管理体制机制,实现高效运作;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全过程的监察,坚决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确保规划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适用法律条款的准确性;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制度和关键环节上加强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据了解,《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我省实际形成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