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验证工作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及苏建函(2010)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通建价[2010]22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相关要求如下:
一、验证范围
2008年前取得江苏省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江苏造价员均应参加本次验证(即资格证书编号前三位为苏06、苏07的造价员)。
二、验证受理时间
2010年6月20日至2010年8月20日。
三、验证办理机构
本次验证工作由县市造价处统一受理南通办理。
四、验证的程序
1、持证人登录南通市造价信息网造价员管理系统资格验证模块;
2、持证人需在网上造价员验证申请表中填报和核对数据,补充或更新继续教育、工作业绩、工作经历、扫描件和其他基本信息。提交验证申请并打印书面申请表;
3、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市(或县)造价管理机构提交验证的申请资料;
4、南通处对提交的验证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5、对限期整改的和验证不合格的造价员向本人反馈理由,对验证合格的加盖“2010年验证合格”章;
6、造价员验证结果将在网上公告。
五、验证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在网站上填报,打印一式两份;
2、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
3、06-08年接受继续教育证明原件。
如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