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用新版房屋所有权证,同时启用的还有《房屋他项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
新版房地产权证书、登记证印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编制的各登记机构的注册号,采用电子水印等多项防伪技术,每本证书印有惟一的顺序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负责印制,防伪性强。新版房屋权属证书取消旧版中的设定他项权利摘要、“填发日期”等栏目,增加了“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等栏目,增加了“共有情况”一栏,并根据实际情况注明“单独所有”、“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字样。同时,改变了原版权证可以登记多处房屋的形式,一本《房屋所有权证》只能登记一处房屋。如果房屋所有权人为多人的,每人颁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
新版房屋权属证书启用后,之前已经颁发的旧版《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权属证明继续有效,市民无需特地前来换发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