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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有关情况的说明
作者:rgjsj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29      更新时间:2009-3-11 17:19:30      文章等级:★★★★★

              一、报送时间

2009年3月16日前送局资质办初审,3月18日前将装订好的附件材料连同申请表、光盘送局资质办。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后果自负。
二、关于《申请表》部分内容的填写
1.企业通讯地址:为单位的联系地址,与注册地址可以不同。
2.企业基本情况中所列各项内容与后面表格填写内容要相符。
3.主管部门(控股方)没有的不要填,不要填写“如皋市建设局”。
三、关于附件材料内容
1.单位内容有变更的(包括法人代表、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单位名称等),在此次资质就位时同时申请变更,请在附件材料中附报工商变更的一整套资料。
2.企业的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技术负责人具备园林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备助理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与中级以上技术工种人员不得混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材料必须有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交费单;技术工人必须有身份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交费单。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外均须带原件到局资质办审核。
4.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得再聘用。同一个人不得在两个以上企业兼职。
5.叁级企业业绩不作要求。
未尽事宜,请联系局资质办。
文章录入:rgjsj    责任编辑:xiaoz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