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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园林绿化企业高级工、技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rgjsj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44      更新时间:2009-5-26 8:24:13      文章等级:★★★

皋建发〔2009〕74号

  
关于做好园林绿化企业高级工、技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园林管理处,各园林绿化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全市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的通知》(皋政办发〔2009〕53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工作中要求企业技术工种骨干须持有中、高级岗位合格证书的要求。为配合企业做好新资质就位工作,我局拟与市劳动局工考办联合开展企业绿化高级工、技师申报工作,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发给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2.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破格直接申报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七至十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的选手。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三等功。
二、申报所需材料
1.“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2.符合破格申报的相关证明材料。
3.大一寸相片三张。
三、申报时间
2009年6月20日前。
四、申报地点
如皋市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7199008,联系人:贾建明。
请各园林绿化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认真组织人员进行申报。
 
 
                                                如皋市建设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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